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审批办理法式

2025-10-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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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通用航空企业及申请设立通用航空企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规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审批、办理工做,根据《通用航空企业审批办理》(平易近航总局令第102号)(以下简称平易近航总局102呼吁),制定本法式。第四条 平易近航总局和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担任通用航空企业筹建审批、运营许可证的颁布和后续的监视办理。(一)平易近航总局担任办理全国通用航空企业筹建、运营许可证颁布工做;担任审核核准全国范畴内的处置甲类运营项目标通用航空企业的筹建申请,并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审核核准处置乙、丙类运营项目标通用航空企业添加甲类运营项目标申请;担任打点处置甲类运营项目通用航空企业的运营许可证变动、年审及换证工做;监视和办理全国范畴内通用航空勾当,通用航空市场次序,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惩罚。(二) 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担任审核核准辖区内处置乙、丙类运营项目标通用航空企业的筹建申请,并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担任审核辖区内处置甲类运营项目标通用航空企业的筹建申请,并出具初审看法,报平易近航总局核准;担任审核辖区内处置乙、丙类运营项目标通用航空企业添加甲类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标申请,并出具初审看法,报平易近航总局核准;担任打点辖区内处置乙、丙类运营项目标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变动、年审及换证工做;担任辖区内通用航空企业的年度查抄工做;监视和办理辖区内通用航空勾当,通用航空市场次序,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惩罚。第五条 经平易近航总局行政授权后,平易近航总局运输司司长以平易近航总局表面审核核准相关范畴内的通用航空企业筹建申请,签订颁布、换发、变动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授权以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进行。第六条 获得授权的行政带领每年度应不少于两次向平易近航总局行政书面报告请示审批通用航空企业环境。第七条 平易近航总局和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以下简称受理部分)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应为申请人保密。未经申请人书面许可,受理部分不得向圈外人出示和供给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第一节申请的文件、材料要求第八条拟处置乙、丙类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标,申请人应向所正在地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提交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申请文件、材料;处置甲类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标,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材料报送所正在地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由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正在刻日内将初审看法和全数申请材料间接报送平易近航总局。申请人应到受理部分办公场合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体例提出申请的,应确保文件、材料取原件的分歧性。第九条 申请人应按本法式要求的格局,填写《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申请书》TR-CH-01(6/2004),并按照总局102呼吁第十一条,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除申请书外,其余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一)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当申请人供给复印件时,应加盖章章并供给原件。待受理部分取原件查对无误后,退还原件;(二) 申请人提交的可行性演讲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应基于对本地通用航空市场、成长环境的实地调研;应明白拟利用的航空器类型、处置的运营项目和相关手艺能力环境、开展运营项目功课质量的根据(含能否采用国度尺度或行业尺度的环境)以及飞翔人员、机务维修人员等专业手艺人员的来历渠道和培训方案;可行性论证应有明白根据;经济效益预测应包罗财政成本阐发、收入来历论证等,并有可托的数据来历;(三) 申请人提交的验资演讲应由具有资历的验资机构出具,确保其实正在、无效。演讲中应细致申明本年内各投资人的出资体例、出资额度、出资比例及到帐环境等;(四) 申请人提交的筹建担任人的任职批件、资历表及能力评价,应由聘用单元出具,并加盖单元印章;从管飞翔、功课质量担任人的资历表及能力评价可由其原所正在单元或聘用单元出具,并加盖章章。除经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分核准外,国度相关法令、经商办企业的人员,不得担任筹建担任人、飞翔和功课质量担任人;(五) 申请人提交的各股东签定的和谈、合同,应是全数股东针对筹建企业所签定,和谈、合同中应申明各股东出资体例、出资额度、出资比例等;股东为投资人委托代表的,应供给委托和谈或委托书;(七) 对涉及外商投资的,申请人还应供给相关项目书或可行性研究演讲的核准文件及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为同该投资者有营业往来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金往来的诺言环境证明。第十一条 受理部分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应按第十条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正在5日内奉告申请人能否受理其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定形式的,受理部分应受理其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通用航空企业()申请受理通知单》TR-CH-02(6/2004);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定形式的,应一次奉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数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通用航空企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单》TR-CH-03(6/200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权柄范畴的,应奉告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通用航空行政许可申请答复通知单》TR-CH-04(6/2004)。第十 受理部分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能否同意申请人开展筹建工做的决定。20日内不克不及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担任人核准,可耽误10日,并应将耽误刻日的来由奉告申请人。申请人的申请符定前提、尺度的,受理部分应同意申请人开展筹建工做,并向其出具《核准筹建通用航空企业通知单》TR-CH-05(6/2004)。受理部分依法做出分歧意开展筹建工做决定的,该当说由,奉告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第十四条 按新筹建的通用航空企业正在核准前该当举行听证会的,受理部分应按举行相关听证会。第十五条 对申请处置甲类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标,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应正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工做,并将初审看法和全数申请材料报送平易近航总局。第十六条 对申请处置乙、丙类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标,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完成筹建审批工做后7个工做日内,应将申请人提交的《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申请书》TR-CH-01(6/2004)、《核准筹建通用航空企业通知单》TR-CH-05(6/2004)(复印件)报平易近航总局存案。第十七条 受理部分完成筹建审批工做后,应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全数申请材料及相关批复文件按要求归档,以备检验。第十八条 受理部分应按对经核准开展筹建工做的通用航空企业(以下简称筹建单元)进行无效的监视、指点。第二十一条 受理部分应正在筹建单元筹建期满三个月前,向其出具《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事宜打点通知单》TR-CH-015(6/2004),通知其提交相关文件,申请颁布运营许可证。筹建期届满仍未完成筹建工做、未申请颁布响应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即筹建资历。原受理部分应正在其筹建期届满后10日内向其出具《通用航空企业筹建资历登记通知单》TR-CH-07(6/2004),并正在两年内不再受理原申请人的筹建申请。第二十二条 曾经核准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正在筹建期内企业筹建担任人、本钱形成以及其他取企业运营相关事项发生变动的,应正在变动后10日内向原筹建审批部分存案,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筹建担任人发生变动的,存案时应提交原筹建担任人的夺职文件,新任筹建担任人的任职文件、无效身份证明、能力评价及资历表。企业本钱形成发生变动的,存案时应提交股东和谈、变动后的投资情况登记表。企业地址、联系体例等发生变动的,存案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变动后的内容。第二十 筹建单元正在开展筹建工做期间,违反平易近航总局相关要求但尚未达到实施行政惩罚前提的,受理部分应根据相关律例、的要求,经查询拜访、核实后责令其期限更正,并出具《通用航空违规行为通知单》TR-CH-08(6/2004)。第一节初次申请的提出法式及文件、材料要求第二十四条通用航空企业正在刻日内完成筹建工做的,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应填报《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申请书》TR-CH-09(6/2004),同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十二) 属于无限义务公司或股份无限义务公司的,还该当提交载明公司董事、监事、司理的姓名、居处的文件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十四) 经核准或承认的企业运营手册、企业质量手册、飞翔手册、快速查抄单、飞翔签派手册、平易近用航空器最低设备清单、平易近用航空器维修工程手册、通用航空飞翔工做手册、机场场道保障工做手册、航空平安办理手册、平安方案。(一)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筹建工做环境演讲应针对第十九条的内容及股东投资情况予以细致申明;(二) 第二十五条第二、五、六、七款中,企业标记及各类证照、证明应合适总局现行相关的要求;(四) 第二十五条第八款中,自建机场的,应提交该机场的《平易近用航空机场利用许可证》;非自建机场的,申请人应取之签定机场场道保障和谈,并供给该机场的《平易近用航空机场利用许可证》;(五) 第二十五条第十款中,企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应由筹建单元出具并加盖全数股东印章;从管飞翔和功课手艺质量担任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应由筹建单元出具并加盖章章;(六) 第二十五条第十一款中,验资演讲应由具有资历的验资机构出具,演讲中应细致申明截止至筹建工做全数竣事时,各投资人的出资体例、出资额度、出资比例及到帐环境等;第二节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核法式第二十七条受理部分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定形式的,受理部分应正在5日内受理其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通用航空企业()申请受理通知单》TR-CH-02(6/2004);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者不符定形式的,应正在5日内一次奉告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数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通用航空企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单》TR-CH-03(6/2004)。第二十八条 受理部分应正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能否准予颁布通用航空运营许可证的决定。20日内不克不及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担任人核准,可耽误10日,并应将耽误刻日的来由奉告申请人。申请人的申请符定前提、尺度的,受理部分应向申请人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并出具《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通知单》TR-CH-10(6/2004),或《变动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通知单》TR-CH-11(6/2004)。受理部分依法做出不予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该当说由,奉告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并出具《通用航空企业()申请答复通知单》TR-CH-06(6/2004)。第二十九条 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由平易近航总局同一编号。编号方式为平易近航通企字加3位阿拉伯数字挨次号。对申请颁布处置乙、丙类运营项目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正在决定向其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之前,应向平易近航总局申请同一的运营许可证编号。第三十条 对申请颁布处置甲类运营项目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应正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工做,将初审看法和全数申请材料报送至平易近航总局。对初次申请颁布处置甲类运营项目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还应正在上述刻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现场查抄。第三十一条 对申请颁布处置乙、丙类运营项目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完成审批过程后,应正在10日内将申请人提交的《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申请书》TR-CH-9(6/2004)、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副本、副本的复印件报平易近航总局存案。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获准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后,正在领取运营许可证时,应填写《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领取单》TR-CH-12(6/2004)。第三十 经核准变动或换发通用航空企业许可证的,申请人正在领取新的运营许可证时,应将原运营许可证副本、副本一并缴回。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持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向所正在地工商行政办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停业执照后,应将执照复印件送运营许可证颁布部分存案。第三十五条 受理部分应正在完成审批工做后,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全数申请材料及相关批复的复印件按要求归档。运营许可证的申请法式及文件、材料要求第三十六条已获准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企业,正在运营许可证无效刻日内,如企业名称、地址、代表人、注册本钱、机场和运营范畴等事项发生变动时,应向受理部分提出变动申请,并填写《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申请书》TR-CH-09(6/2004)。第三十七条 申请变动运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提交要求的文件、材料(见TR-CH-09(6/2004))。(一) 申请变动企业地址时,变动后地址的居处证件应为、无效的衡宇产权证明或衡宇租赁和谈;变动后的企业地址涉及其他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的,应由该办理局出具初审看法;(二) 申请变动注册本钱时,验资演讲应由具有资历的验资机构出具,对本年内注册本钱变动、股东出资环境进行细致申明;(三) 申请变动运营范畴,涉及到下述环境的,应按要求补脚注册本钱并提交变动注册本钱所需全数材料;1、 注册本钱正在500万(含)至1000万(不含)之间的通用航空企业,申请处置乙类、或甲类运营项目标;2、 注册本钱正在1000万(含)至2000万(不含)之间的通用航空企业申请处置甲类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标;3、 注册本钱正在2000万(含)至5000万(不含)之间的通用航空企业申请处置公事飞翔运营项目标;(四) 申请变动运营范畴时,提交的可行性演讲应针对下列内容进行申明,并供给实正在、可托的材料及数据来历:运营许可证的申请法式及文件、材料要求第三十九条原受理部分应正在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无效刻日届满三个月前,向其出具《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事宜打点通知单》TR-CH-015(6/2004),通知其报送相关文件,打点换证事宜。通用航空企业应正在运营许可证无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颁证部分提出换证申请,并填写《颁布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申请书》TR-CH-09(6/2004)。第四十二条 通用航空企业正在运营许可证到期时未能提互换证申请的,由原受理部分登记其通用航空运营许可证,并出具《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登记通知单》TR-CH-13(6/2004),书面通知其期限交回原运营许可证副本和副本。第四十 已取得运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企业,因运营不善破产或者被撤销的,应自颁布发表破产或被撤销后30日内按向发证机关缴回原运营许可证副本和副本。原受理部分向企业出具《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登记通知单》TR-CH-13(6/2004)。原受理部分知相关消息后35日内出具《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登记通知单》TR-CH-13(6/2004),废止原运营许可证。第四十四条 已取得运营许可证的通用航空企业,不具备前提处置其运营许可证上载明的运营项目时,由原受理部分撤销该运营项目,并向其出具《通用航空运营项目撤销通知单》TR-CH-14(6/2004),书面通知其期限交回原运营许可证副本和副本,打点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换证事宜。第四十五条 受理部分收缴回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正、副本后,应加盖“登记”印章,取相关文件、材料一同归档。第四十八条 经通用航空勾当从管部分核准吊销通用航空企业运营许可证的,受理部分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申请。第四十九条 通用航空企业未经通用航空从管部分核准,私行超越运营许可证载明的运营范畴开展通用航空运营勾当,以及违反国度和平易近航总局相关或手艺尺度的要求,形成通用航空功课变乱但尚未达到实施行政惩罚前提的,受理部分应根据相关律例、的要求,经查询拜访、核实后责令其期限更正,并出具《通用航空违规行为通知单》TR-CH-08(6/2004)。第五十条 平易近航地域办理局应按年度查抄辖区内通用航空企业的运营许可前提能否取运营许可证载明的运营范畴相合适。第五十一条 年度查抄中涉及的问题,通用航空企业鄙人一年度查抄时仍然存正在的,由通用航空从管部分按对其做出响应的处置。第五十二条 平易近航总局同一将核准筹建通用航空企业、通用航空运营许可证颁布环境按期正在相关网坐上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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